发证机构:广州骏伯
发证时间 :2023-07-19
有效期至 :永久
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能不能随意解除?
找到工作啦!入职通知书,签了三年合同!劳动合同即将到期,小李却在工作时受伤。经鉴定,为五级伤残五级伤残!
经理却说合同期内受伤的没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!但现在三年已过,咱们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。
这样合法吗?
答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、六级伤残的,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,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,由工伤保险甚金支府一次性工伤医辽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本案中,李某被鉴定为五级伤残,即使双方合同到期,但未经李某本人同意,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与其劳动关系,而是应尽可能地为李某安排适当的工作,或是按月发给伤残津贴。
骏伯集团简介:公司2003年3月成立、全国自有80+分公司、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、办理全国270个城市业务、数百个服务团队、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!
提供全国范围(社保业务、五险一金代理、工资薪酬发放、劳务派遣等服务)
如有需要欢迎咨询:
咨询电话: 黄生 18319444741 办公QQ:2628459114
20年外包代理公司:广州骏伯人力集团(南京、苏州、昆山、南通、常熟、无锡)分公司